【創業必看1】設立登記,公司、行號大不同,你知道多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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厭倦了領固定薪資,想跳脫舒適圈,獨自創業闖天涯,或是想和三五好友合資打拼,一同圓老闆夢嗎?

在台灣,創業開公司要面臨的第一步就是向政府進行商業登記,設立公司行號,但是你知道公司登記的事業體類型其實分為三種,而人們經常掛在口中的”公司”和”行號”其實是2種截然不同的事業型態嗎?

在創業初始,我們務必審慎評估想要申請設立的公司是哪種形式,因為一旦登記成立才發現有誤,可是很難進行變更的。以下我們將重點整理出三種公司型態各自不同處,創業朋友務必筆記起來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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♦行號
適合資本額較少的小型企業,優點是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,不須繳交營所稅,但收入仍須納入綜所稅中課徵;而缺點是行號名稱只能在登記縣市中使用,有可能出現不同縣市撞名情況,當有糾紛、訴訟、賠償時會追究個人無上限清償。

♦有限公司
較多人選擇的模式,出資股東只要1人以上即可申請,但不得發行股票,決策可經股東表決即可,營業名稱在全國內皆受保障,責任負擔以出資額為限。因對外可自稱為”XX公司”,相對”XX商行” ”XX企業社”在稱呼上給人較具規模、值得信賴感受,對外從事商業活動或財務貸款上都更有優勢。

♦股份有限公司
與有限公司最大差別在「股份」,出資股東至少要2人以上,資本額應分為股份,由股東根據各自所認的股份,對公司負責任;而公司相關決策必須經過股東會、董事會通過。

″ 所以【公司登記】和【商業登記】完全不一樣喔 ″

看文字還是很難懂,沒關係,下列表格參照讓你更加清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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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

所以設立行號(商號)屬於「商業登記」,而設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則屬於「公司登記」,稅務及承擔的責任也不盡相同。
※貼心提醒:行號(商號)一但成立,日後就無法變更為公司組織,只能註銷、解散後再重新申請,需審慎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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